昨天看到 J 出版社徵文,
兩年前,我一直想著,真要投,也只想投這家。

昨天,翻出了兩年前的文稿,卻讀不出趣味。

突然,是懶了,還是怎麼了。
一來覺得自己寫的東西,若非以同志為主題,並稱不上什麼文學。
另一方面,大部分的好好小說不就是如此嗎 ?

一年多了,我已養成不閱讀某些類型書本的習慣,包含了文筆粗糙、
濫情、言情或是網路文學等。
下了班,累了,就餵給自己有劇情的推理、科幻等作品;
放了假,有精神,就鼓勵自己咀嚼較艱深而硬的書籍。
這種訓練方式,的確對於自己與文字間的感覺與感情,有些轉變。

突然,我不再以當初自己寫的內容沾沾自喜,
提不起勁再針對這樣的主題修改,也不想為了出版而迎合出版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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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年輕時,到晶晶有種朝聖的感覺。
在那裡,我可以找尋與自己相仿的同伴,透過文字或映象,
讓我不感覺孤單,讓我有學習成長的對象。

然而,那終究是一個階段。

曾經,我在日記中寫著,感覺自己把人生過得像是極短篇,
每篇章都有不同的主旨,短短的頁數內,就經歷所有高潮迭起。
在這些極短篇中,我迅速地改變、與成長。

越來,越像自己了。

也許對很多人而言,人生就是從赤裸裸的自己出發,再逐漸修改至圓融完美。
但對我而言,我的人生像是無中生有,一路上,撿拾著、拼湊著、或是模彷誰;
也像是一再地試穿外殼,又一再地蛻去。

這樣的心懶,

我想也算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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